西崎绿
这一指数被用于世界自然基金会每两年发布一次的《地球生命力报告》中。
正确处理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关系,从根本上就是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1990年~2010年,中国通过节能提高能效,累计节能量占全球总量的58%。
这种转变,是中国对节能减排任务态度的转变,也是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中主动承担国际责任的一种体现。几年过去了,尽管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却没有人再喊苦喊累,甚至一些省份还自加压力,超额完成任务。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难题?时间进入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坚持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从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这两个文件综合利用了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加快低碳技术发展和燃煤发电升级改造,以达到减少污染排放、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的目的。
思路减缓与适应并重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为减缓气候变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制定了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实施了植树造林等一系列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和行动,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等。2008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明确,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逢节假日,很多人晒旅游照片时,除了当地的美食,美景,还会时不时地附上一张湛蓝天空的照片。
推进三省一市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比如,在审议过程中不少意见认为加大处罚力度确有利于加强当前的环境执法及污染治理工作,为此,条例大幅度提高罚款限额,将无证排污这一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既要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力和手段,又要加大监督力度、明晰法定责任,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立法带来的制度红利和法治红利。这种晒蓝天行为兴起的背后,无疑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现实和普通民众对一片蓝天的热切渴望。
五是违反规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下临时管控措施的。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长三角地区也是我国大气污染比较突出的地区之一。
条例共对五类行为设定了个人责任:一是违反条例规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即经过三省一市共同协商确定一个示范性的条款文本,在具体到本地立法的表述时则可有个性化差异,最终形成若干个不同版本的立法文件,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在本行政区域内施行。会议还通过了《协作小组工作章程》,确定了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协作原则,建立了会议协商、分工协作、共享联动、科技协作和跟踪评估等工作制度。上海市用足了这项立法授权,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以营造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氛围。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长三角地区如何进行区域间合作,通过地方立法手段解决雾霾问题,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原标题:上海立法设最严格责任防治大气污染)。《法制日报》记者从近日在沪举办的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获悉,今年7月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此为契机,今年5月,苏、浙、皖、沪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在上海就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并达成了重要共识。
二是违反规定超标排污的。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也表明,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这就需要加强部门合作,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合和区域联动。
新修订的环保法针对违法排污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的制度,大幅加重了环境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针对这种情况,原《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了违法行为发生即可进行处罚的行为罚,例如,机动车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即可予以处罚的制度。
一直以来,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来确定处罚,在环保执法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立法工作中,不但要立权,还要立责。作为上海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中条文数量最多的一部,该条例共八章一百零八条,其中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和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两大亮点。强化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及污染预警联动、信息通报和应急协调,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后,有关部门一同对草案的条款进行了逐条研究,针对制度上考虑不够周全,存有法律责任空白的地方进行了完善作为上海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中条文数量最多的一部,该条例共八章一百零八条,其中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和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是两大亮点。
立法工作中,不但要立权,还要立责。协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还共同制定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要治理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后,有关部门一同对草案的条款进行了逐条研究,针对制度上考虑不够周全,存有法律责任空白的地方进行了完善。这场号称史上最严重的雾霾天袭击了全国大部分地区,长三角地区是重灾区,江苏省13个市更是全部严重污染,南京市一年中第三次发布污染橙色预警。
五是违反规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下临时管控措施的。一直以来,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来确定处罚,在环保执法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
新修订的环保法针对违法排污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的制度,大幅加重了环境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这部历时9个多月的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终于尘埃落定。因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行为罚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规定机动船、锅炉、窑炉等,一旦发现冒黑烟行为即可直接处罚。例如,针对企业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高污染燃料的,未保持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该设施的,机动车尾气处理装置未保持正常使用的,使用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被标识为高污染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以及经营场地的出租者不配合环保执法调查的行为,在最终通过的条例中都增加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法制日报》记者从近日在沪举办的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获悉,今年7月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用足了这项立法授权,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以营造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氛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等国家八部委于今年年初在上海启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该区域协作机制于今年1月7日召开协调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明确了长三角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原则及具体方案。强化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及污染预警联动、信息通报和应急协调,等等。
(原标题:上海立法设最严格责任防治大气污染)。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贴合长三角区域发展实际,体现了经济社会环境一体化发展和率先转型的特点。
条例共对五类行为设定了个人责任:一是违反条例规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针对这种情况,原《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规定了违法行为发生即可进行处罚的行为罚,例如,机动车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即可予以处罚的制度。此次上海通过的条例第六章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九个条文,其内容均是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的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实际最终形成的。二是违反规定超标排污的。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长三角地区如何进行区域间合作,通过地方立法手段解决雾霾问题,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明确提出了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也表明,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这就需要加强部门合作,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合和区域联动。甚至在北京等地,即便是平时,每逢天气晴好的时候,网友们也纷纷开始晒蓝天。
四地人大共同认为,采取协调互补的立法协作模式比较符合当前地方立法协作的客观实际。四是违反规定超总量排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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